关于公开征求《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公告
作者:市人大办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21年05月14日 文章点击数:33497 【打印】
2021年4月16日,达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对《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为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现将《条例(草案)》再次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针对《条例(草案)》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箱、信函或者传真等方式反馈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并注明单位(本人)名称(姓名)及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818—2371145,邮箱:yangchong3127@163.com,通讯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达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410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立法建议)。
请点击下载: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草案)
特此公告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