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健:构建科学规划体系 搞好城乡规划建设
作者:佚名 来源:达州电视台 发表于:2009年12月23日 文章点击数:4327 【打印】
全市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会12月21日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健出席会议并强调,要以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规划意识,加快我市城乡规划法制建设,构建科学规划体系,提高我市城乡规划建设水平。
会上,省建设厅总规划师邱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图文并茂地向与会人员宣讲了《城乡规划法》。
何健认真听取并详细记录。何健指出,城乡规划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规划的实质是政府对公共空间的科学配置,是对公共利益的一种调节安排。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何健强调,科学规划其实也就是对美的一种维护和创造,要通过对《城乡规划法》的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全体对美的鉴赏能力,尊重规划,维护规划。何健着重强调,各级政府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一定要强化法律责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确保依法行政。一是要依法编制城乡规划。各地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和省政府推进城乡全覆盖的部署,依法做好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二是要依法实施城乡规划。各类建设活动必须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服从规划,全部纳入规划管理。三是要依法修改城乡规划。各地修改规划,必须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四是要依法公布城乡规划,扩大公众参与。五是要依法加强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六是要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何健要求,各地要以学习贯彻《城乡规划法》为契机,结合正在开展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做好规划巡查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违法用地行为。对一些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要结合宣传《城乡规划法》进行公开处理,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邓宏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清明,副市长黄平林,市政协副主席王全兴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