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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年03月03日 文章点击数:206 【打印】

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3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唐廷教主任受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以制度坚守筑牢履职根基,以创新实践激发履职活力,以实干笃行提升履职效能,为达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扛牢了人大担当。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坚强领导下,以明责思为强担当,以科学善为促发展,以实干有为惠民生,坚定不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达州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民主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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