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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作者: 来源: 发表于:2026年03月03日 文章点击数:199 【打印】

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关于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3月3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赖权宏检察长所作的《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达州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人民,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奋力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达州样板,为实现达州“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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