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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渠县人大常委会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作者:邹卫 李赞扬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12月18日 文章点击数:7712 【打印】

行权履职为人民 助推发展竞风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渠县人大常委会民主法制建设成就


邹   卫    李赞扬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渠县人大常委会不断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锐意创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风雨兼程,走过了辉煌的30年,为渠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民主建设的“排头兵”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命”。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渠县人大常委会不辱使命,勇做人民民主建设的“派头兵”。一是加强了对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利用县人大常委会《公报》、《工作通讯》、街头咨询、标语、板报、撰写理论文章和庆祝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邹卫、杨松涛撰写的《人大工作的度》在人民日报头版刊发,张国荣撰写的《“一位农民等于一位居民”所折射的民主政治涵义》在人民权力报上刊发,2篇文章均获得了四川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一等奖。二是加大了对村民自治的监督。村民自治是实现最基层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利用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多种形式跟踪监督实施,为我县的民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些年来,渠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纠正了流溪乡瓜坝村、定远乡大沟村等10余个村委会的违法选举。三是加强了对选举任命干部的监督。民主选举、任命干部,是体现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渠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定了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坚持任前考核、任前谈话、任前测试、任前承诺四项制度。同时,加大对选举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探索推行了述职评议、人代会上测评“一府两院”及县级有关部门工作等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对推进了渠县的民主建设。近些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了撤销土溪、云盘、平安等乡人大副主席、副乡长违法当选的决定。


依法治县的“助推器”


        推进法制建设是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渠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依法治县战略,为渠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进行普法教育。督促县人民政府开展了“一五”、“二五”、“三五”、“四五”、“五五”普法教育,普法过程中坚持结合正反两实例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常委会还十分重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和方法,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在宣传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新的突破。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3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刑法、物权法、义务教育法等90余部法律法规开展了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渠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三是作出了依法治县的决议。渠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为推进我县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法律依据。四是加强了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司法工作监督的一系列办法并逗硬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


经济社会发展的“监督员”


        改革开放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立足县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围绕事关全局的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职权,积极开展监督工作。一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科学决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部分变更,重大建设项目以及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如对全县公路建设、西区和东城半岛开发、渠江二桥的兴建等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符合我县实情,符合人民意愿,促进了渠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二是注重监督实效,依法对“一府两院”开展监督。科学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代表视察、调查以及询问、质询等形式,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切实加强了对全县经济运行的监督。30年来,共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50余个,开展视察180余次,开展质询2次。三是高度关注民生,加强对各项社会事业的监督。综合运用集中视察、以及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形式,督促政府解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渠城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县人大常委会连续3年加大监督,终于得到解决。柏林水库肥水养鱼和鲜度场镇饮用水问题,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强力监督下,于2007年得到有效解决。


人民群众的代言人


       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渠县人大常委会始终代表人民意愿,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做好代表工作。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作好代表工作至关重要。人大常委会定期和不定期地对代表进行各种培训和学习,提高其履职代言水平。同时,认真督办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把人民群众的合法意愿转变为现实。二是危难时刻为人民。在去年“7.7”洪灾和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间,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积极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并深入灾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心声,督促 “一府两院”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三是认真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让群众满意”的理念,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制定了受理公民来信来访办法。同时,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观念,把信访作为反映和保护公民合理诉求,了解民意、倾听民声的重要渠道。2008年7月,汇北乡农民王万江向常委会反映:他家13头母猪和仔猪因喂食乡畜牧站职工经销的饲料死亡,请求常委会帮助解决。常委会领导知悉后,督促县畜牧局及时、妥善处理。畜牧局积极办理,为其筹资5000元,解决了他的具体问题。为此,他专程给县人大常委会送来了“全心为民,扶贫济困”的锦旗。30年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来信来访7.5余万件次,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依法秉公处理。渠县人大常委会针对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各种经济社会矛盾凸显的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推进渠县经济社会发展及构建和谐渠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县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为渠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为实现渠县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渠县人大将再接再厉,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努力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县进程,为实现渠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作者单位:邹 卫  渠县人大常委党组书记

          李赞扬 渠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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