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
作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21年03月24日 文章点击数:7403 【打印】
3月中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丰年带队前往主城区、渠县、开江县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执行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二级巡视员廖宇顺、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教科文卫委、社会建设委、市教育局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走访调研主城区远航职业技术学校、东辰学校、铭仁园学校、耀华育才学校,渠县树德文武学校、达州外国语学校、成实外高级中学,开江县普安荔舞飞扬艺术培训学校、新宁小太阳幼儿园、外国语实验学校,详细了解各个学校建设规模、教育理念、师资力量、发展前景等情况,实地查看教学软硬件设施建设,认真询问学校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对学校发展提出建议。

3月24日,召开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丰年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通川区、达川区人大常委会,达州嘉祥外国语学校、达州天立学校等参加会议并汇报相关工作情况,调研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朱丰年肯定了我市民办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民办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法律法规落实基本到位、品牌效应初步显现等发展成效,分析了存在的不足,并对进一步抓好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五点意见。一是注重规划引领。要认真研究民办教育新法新政,完善民办教育发展机制,统筹全市民办学校的规模,进一步优化布局和规划,防止过度扩张。二是注重名校培育。加快把引进的优质学校培育成龙头学校,筛选基础好、前景好的本地学校重点扶持,加快建成一批名校,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选择。三是注重名师培养。有效落实法律所规定的民办教师各项平等待遇,加大教师培养、培训、教研等支持力度,鼓励民办学校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四是注重招生秩序规范。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办法,坚决治理个别学校在招生环节出现的一些乱象,引导公办和民办学校良性竞争,促进良性发展。五是注重办学环境营造。市级相关部门要有服务教育发展的精神,通力协助配合,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办成人民满意的民办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