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座谈会
作者:市人大教科文卫委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20年12月04日 文章点击数:6747 【打印】
1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丰年组织召开《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立法座谈会,市委党史研究室,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市文体旅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

会上,市文体旅局汇报了《条例》立法工作推进情况,参会部门负责人以及红色文化专家学者交流发言,针对性的提出意见建议。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丰年讲了四点意见:一是立法十分重要、非常必要。达州是川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红色达州是城市名片,通过考察调研情况来看,我市红色文化资源富集,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保护和利用,市人大常委会启动红色文化立法工作,纳入法制化保护轨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二是立法稳步推进,取得初步成效。市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条例》的议案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开展考察调研,对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充分论证,最终纳入立法计划。立法启动后,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条例》草案总体框架合理,条款内容详实,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三是继续深入调研,修改完善条例。有关部门要始终持续抓好调查研究工作,立足达州现状,突出地方特色,立有用之法;要始终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广纳公众参与,集中各方意见。四是把好时间节点,完成立法任务。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按照立法计划和程序加快推进,力争早日颁布实施《条例》,进一步擦亮红色达州名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