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渠县刘氏竹编和三汇彩亭会保护立法调研
作者: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20年07月29日 文章点击数:7504 【打印】
2020年7月29日,为办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达州市渠县刘氏竹编和三汇彩亭会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规划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梅带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到渠县开展立法调研。
在三汇镇历史文化陈列室和刘氏竹编公司,调研组一行查看三汇彩亭会的实物、图片、文字资料,观赏精美的刘氏竹编作品,听取对彩亭会文化活动、刘氏竹编工艺的详细介绍,观摩竹编制作和扎彩亭的部分过程。李主任边走边看,赞叹渠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魅力,肯定渠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出的努力,详细了解发展历史、传承情况、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她指出,三汇彩亭会、刘氏竹编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特色鲜明、工艺精湛,具有极高的文化价值,应当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保护力度,使其得到更好地传承发展,力争打造成响亮的“巴文化”优秀传统文化品牌。渠县可以从各方面、多渠道对这两个项目的传承发展给予支持,渠县人大常委会也可以先作出相关决定予以保护。
对将这两个项目纳入立法保护问题,调研组与提出此建议的何世斌代表面对面进行沟通,介绍了建议前期办理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并对他履行代表职责,积极提出建议表示衷心感谢。李主任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当前全市的立法状况和立法需求,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在2021年换届后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再次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在进一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是否对渠县刘氏竹编和三汇彩亭会或我市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地方立法保护,并将其纳入下一届立法规划的建议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