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
作者:王林森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20年03月17日 文章点击数:6217 【打印】
3月17日,《达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梅出席会议。
《条例》是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实行德治与法治并举,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我市精细化培育、法治化施行的具体实践,也是助力“四城同创”,推进全市文明程度,实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具体体现。2019年,市文明办在深入学习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草案,多次征求市县各单位、社会公众意见基础上反复修改,经市司法局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提请2019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与相关单位一起,再度多次征求意见修改后拟提交2020年4月常委会会议进行二审。条例草案二审再次修改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6月市人大常委会三审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座谈会上,与会的市级相关单位、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围绕条例草案条款、部门职能职责等纷纷发言,提出了许多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李梅要求,市级相关单位要继续重视、关注《条例》草案的修改、征求意见工作,尤其是条例中各部门职能职责是否适当、完整,对条例草案条文的意见和建议等,都可以及时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会同起草单位,综合各方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使法规更具针对性、可操作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