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开展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培训
作者:王林森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19年11月05日 文章点击数:5361 【打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的指示精神,主动适应备案审查信息化时代要求,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统一安排,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11月5日,组织对市级相关单位、市人大各委室、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培训。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是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宪法性制度设计,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严格依照《监督法》及实施办法和《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办法》规定,做好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并于2014年视察调研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推动工作。2013年至2018年,对收到报送备案的156件规范性文件,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进行了审查,对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等11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市人代会通过的六大报告决议、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等68件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会议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单位要有机构、有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要充分运用好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市人大备案审查平台的建设是提升备案审查能力的重要基础,是备案审查工作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的关键环节,必将极大地提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平台建成后,市人大要通过该平台向省人大报送决议决定及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平台审查;市、县人大向上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在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也要通过该平台报送电子材料;市人民政府规章同样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要通过该平台向省、市人大报送电子版备案。一府两院的规范性文件也用这种方式向市人大报送备案。三是要建立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报告制度。从2020年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每年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并将这项工作方式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