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7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8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达州市巴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标志我市又一部实体法规进入了宣传实施阶段。
达州历史悠久,境内巴遗址遗迹众多,经考古调查发现仅先秦以前的巴遗址就有80多处。其中,宣汉罗家坝遗址、渠县城坝遗址是全国现存规模最大、保存最好、文化内涵最丰富的两处巴遗址,双双纳入国家“十三五”大遗址保护专项规划。近年来罗家坝遗址、城坝遗址考古发掘取得重大考古成果,专家把罗家坝遗址和成都金沙遗址、成都商业街古蜀船棺葬遗址一道,称为“继三星堆遗址之后古巴蜀文化的三颗璀璨明珠”。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巴遗址遗迹的保护、合理利用与城乡建设的矛盾日益显现,巴遗址遗迹保护面临保护措施乏力、合理利用不足等问题和困难,为助力解决问题,将巴遗址遗迹保护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达州市巴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应运出台了。
条例仅27条,未分章节,主要包括总则、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法律责任等四大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