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6个报告的决议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19年02月26日 文章点击数:3060 【打印】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5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郭亨孝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并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攻坚克难、苦干实干,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决胜全面小康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的关键之年,也是达州建市20周年。政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深入开展“八个年”活动,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统筹抓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推动达州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为加快实现“两个定位”、奋力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而努力奋斗!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达州市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的决议
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的决议
(2019年2月25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达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达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达州市
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的决议
(2019年2月25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达州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9年全市及市级预算草案,同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201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9年市本级预算。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5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胥健主任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和改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四讲四有”人大机关建设,凝心聚力,开拓创新,为实现“两个定位”、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贡献人大力量。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5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易晓东所作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2月25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付全忠所作的《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