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立法计划
作者:未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18年03月01日 文章点击数:14092 【打印】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坚持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州提供法治保障。
一、继续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继续审议《达州市莲花湖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
二、新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1. 调研审议《达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提案人:市政府,责任单位:城环资委、法制委、法工委,市城管执法局等);
2. 调研审议《达州市巴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提案人:市政府,责任单位:教科文卫委、法制委、法工委,市文体广新局等)。
三、调研的地方性法规项目
1.《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
2.《达州市河道管理条例》;
3.《达州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