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深入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
作者:本站讯 雷晓慧/报道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13年06月03日 文章点击数:7406 【打印】
为进一步推动《档案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2013年5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珍带领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市人大代表,深入到万源市、达县、通川区等地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对全市《档案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承、副秘书长喻东及市档案局负责人陪同参加了检查。
5月3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达州市贯彻实施《档案法》情况汇报会。常委会副主任刘元成、李绍奇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出席了会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珍主持。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承关于贯彻实施《档案法》的情况汇报及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检查组成员就执法检查中的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张德珍副主任充分肯定了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档案法》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指出了《档案法》实施中还存在宣传不够、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人才缺乏、档案现代化、信息化管理滞后、市本级档案设施陈旧和个别区县没有档案馆等问题。同时,她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档案法》,推动我市档案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一要强化法制宣传,增强档案意识。将《档案法》的宣传作为“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对档案及档案作用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发展档案事业的浓厚氛围;二要依法履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要依法监管,加强业务指导,其它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按照《档案法》的规定做好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安全管理和按期移交等工作;三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新进档案专业人员,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原有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档案干部的培养交流,增强他们工作的进取心和积极性;四要加大经费投入,为档案工作提供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将档案事业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将档案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增加硬件设施投入,改善档案保管的条件,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五要进一步收集对《档案法》的修改意见,认真研究,汇总上报立法机关,加快《档案法》的修改,使法律更加科学、更加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