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admin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8年08月25日 文章点击数:12086 【打印】
经市人大常委会第54次主任会议研究,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定于2007年8月23- 24日在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六楼会议室召开,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2007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2006年财政决算及2007年1-6 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200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退耕还林和“天保工程”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6、听取关于全省市州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工作暨人大信息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汇报(书面)。
7、其他。
二、参会人员
1、按照《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的规定,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届时出席会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常委会主要领导批准。
2、请市人民政府1名领导列席会议。
3、邀请市政协1名领导列席会议。
4、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
5、请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名负责人列席会议。
6、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7、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审计局、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三、其它事项
1、请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准备好会议汇报材料,8月3日前将报告稿送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并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统一格式。市政府对报告稿修改后,于8月16日前将书面报告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列席、邀请列席会议人员名单,请各单位于8月17日17:00前电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
3、列席会议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请于8月22日18:00前到达州宾馆报到。
4、参会人员请于8月23日9:00在市人大常委会六楼会议室参加全体会议。分组审议时,请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相关议题的审议,请材料准备单位来两位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分别参加两个组听取审议意见。
5、请市信息产业局、达州日报社、达州晚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联系电话: 2371463、2396363(传真)
联系人:王林森、刘德刚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