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廉政准则》 切实规范从政行为

  3月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市纪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全会精神进行了安排部署。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邓宏志,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志科,副主任严选、周述康,秘书长陈绪科和机关副县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会上,张志科副主任领学了《廉政准则》,严选副主任传达了市纪委二届八次全会决议和向志书记在全会上的讲话精神,邓宏志副主任就常委会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全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邓宏志副主任指出,《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制度性规定,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该准则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8个方面的“禁止”,详细列出了52种“不准”行为,内容全面、涵盖广泛,涉及到干部个人工作、生活和家庭诸多方面,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禁行线”。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对于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推动达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常委会党组中心组、机关党委及各支部,要把《廉政准则》作为近段时间的主要学习内容,集中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入了解和掌握准则的主要内容和每一项禁止性规定,使全体党员干部都能自觉地把思想统一到准则的要求上来,切实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机关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和执行准则的各项规定,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机关财务管理和通报、重大支出集体决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常委会机关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要带头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廉政准则》,自觉当好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邓宏志强调,贯彻落实好市纪委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抓好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委会及各工作机构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人大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真正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二要抓好惩防体系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常委会机关要按照《达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细则》的要求,及时分解目标任务,落实机构和人员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抓好牵头和协办任务的完成,并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