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向志主持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
李向志主持达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达州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12月23日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向志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表决通过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2009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1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
为依法行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和规范工作评议,促进政府、法院、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勤政廉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结合达州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依据《工作评议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市人民政府及所属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本级依法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其他工作部门工作进行评议。
会议还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达州市2008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满意25票,基本满意12票。《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满意18票,基本满意14票,不满意5票。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邓宏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志科,副主任熊清明、符泽友、严选、周述康、刘元成,秘书长陈绪科出席会议。
副市长何平列席会议。
市政协副主席李志兴应邀列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成泉,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孙秋平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