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邓福盛辞去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达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邓福盛辞去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达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10月31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邓福盛辞去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达州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