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杰辞去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杰辞去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5年5月16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杰辞去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