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决定
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决定
(2022年6月23日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董智文辞去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决定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接受个别市人大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辞职的决定 (2022年6月23日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达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董智文辞去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