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开展《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31日—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成带队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及联系副秘书长,经济委组成人员及市监委、发改委、人大纪检组有关领导和同志参加检查或调查。

检查组一行前往大竹县、渠县、宣汉县、通川区等地部分乡镇村、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粮库,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地在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应急保障等各环节工作取得的成效。同时,为进一步促进《条例》的实施,确保我市粮食安全,检查组提出市县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工作。一要全力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持续加强对粮食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粮食安全意识。二要务实推进粮食安全高质量发展。要压紧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提高全粮食生产能力。抓好重点粮食流通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持续增强收储能力。建立健全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加大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三要跟踪问效妥善解决《条例》执行中具体问题。要完善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和使用办法,构建粮食安全保障资金长效机制。盘活粮食企业闲置资产,妥善处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