胥健率队视察《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

《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7月17-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副主任胡兵,秘书长向守宇率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开江县、宣汉县县城和市本级视察,在每处饮用水水源地,实地察看保护标识、标牌、监测设备,尤其是一级保护区的封闭与管理等,还突访了罗江库区饮用水源准保护区上游的洋烈污水处理站,了解该站日污水处理能力、处理台账、电费、人工费、污水处理后的水质等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市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汇报。市委常委、副市长庞伟参加相关活动。
胥健主任指出,《条例》是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于去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实体法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达州法治建设、增进民生福祉的有效载体。一年过去了,《条例》贯彻执行得怎样?有什么经验、存在什么问题?同时,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问题整改落实如何?这些,就是开展这次视察的目的。从《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来看:可以说是“上合天时、下合民意,立法管用,初战告捷”。他要求:一要深化认识。对饮用水源的保护,一直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重大民生事项,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参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体现了党中央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历史负责的决心,狠抓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阵风,而是要求越来越严、越来越高。饮用水源是环保的重中之重,《条例》的贯彻实施,切合中央要求,推动了全市饮用水源保护问题的部分解决,但应当看到饮用水源保护还任重道远。二要整治加力。目前,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分区划片(一、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基本完成,但乡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这一保护的基本要求离《条例》规定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必须对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在线监测设施建设、水质是否达标和沿线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厂建设、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明年,市人大将对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依法开展监督。三要监管协力。各级各部门要对照《条例》赋予本部门的职责,逐条逐项检查,如宣传、管理,监督、执法和部门联动等是否做到位了,确保形成《条例》实施的整体合力。 (文/王心洲 图/张永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