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预算法》执法检查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2017年9月5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预算法》执法检查组对大竹县、渠县和市本级贯彻执行《预算法》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检查了3个乡镇、7个县级部门预算单位,同时到大竹县、渠县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及财政、审计、国税、地税等部门,调阅了文书档案,查看了账表,并召开了座谈会。
9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预算法》执法检查汇报会,会议听取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天满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预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市级相关部门作了补充发言,检查组成员就检查情况交换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胥健指出:我市新预算法贯彻执行两年多来,从总体讲预算法实施情况是好的,政府预算管理日益规范,主要表现在“四个给力”:一是财税工作给力,面对经济下行的不利局面,坚持依法理财,在保运转的同时,全力谋发展,民生支出和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有力;二是预算管理给力,强化预算,逗硬执行,信息公开,注重绩效;三是审计监督给力,通过拓展审计范围,创新审计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强化审计跟踪整改;四是人大监督给力,依法进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严格法律程序,强化刚性约束,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预算法,做好我市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胥健主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不断增强预算法贯彻执行的法治意识;二是严格执法,提高绩效,坚持开源节流、提质增效、循规守法;三是加强监督,特别是加强财政收支平衡、预算刚性、债务风险、重大政策执行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大人大预算在线监督,加强软硬件建设,实现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确定的纵向和横向网络化监督要求,为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行郑友清、吴应刚、梅榕、陈绪科、胡兵、朱丰年,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各专委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检查组成员,市级财政、审计、国税、地税、人社、国资、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执法检查汇报会。(市人大财经委 李志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