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召开2015年计划预算草案及其报告初审座谈会

 

 集中审议

    1月22日至1月23日,市人大财经委组织召开2015年计划、预算初审会议,对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进行集中审查审议。为增强人大计划预算监督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们邀请了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各机构负责人、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联络员和财经咨询专家参加初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元成、秘书长陈绪科出席会议。
    会议初审了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以及市级部门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听取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2014年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2015年税收收入分析情况的汇报。为做好此次初审工作,提高初审质量,在开展初审工作前,会议专题安排对全体参加初审人员进行了培训,邀请省人大预算工委副主任郭志强结合新《预算法》就预算审查重点进行了讲解。

                                               分组审议
    在审查中,人大代表、财经咨询专家针对我市2014年计划、预算执行和2015年计划、预算草案中存在的问题提了许多客观、全面的意见和建议,财经委及时汇总整理形成初审意见,并与部门交换了意见,交发改委、财政局研处并要求按时反馈处理情况。
    刘元成副主任在会上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初审计划、预算草案报告的重要性。《宪法》、《地方组织法》和《预算法》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计划、预算报告作了明确的规定。而搞好初审,则是为更好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市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初审是履职的需要,初审是把关的需要,初审是对自身的检验。二是把握好初审的重点。新修订的预算法对预算审查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步骤以及审议意见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为了规范和加强计划、预算监督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相关监督办法。这些规定为常委会加强对计划、预算工作的监督提供了依据。三是做好初审的几点要求。首先要认真搞好初审工作。财经委要认真负责初审的具体工作,人大各机构密切配合,由部分人大代表联络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初审小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集中审查等形式加强对计划预算草案的初审,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情况,认真归纳总结、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初审报告,提交人大主席团会议审查,并作为人代会审议计划预算草案报告的重要参考依据。第二严守初审纪律。初审会上,由各部门提供的资料及报表数据,目前有的还处于保密阶段,参加会议的同志一定要遵守国家保密规定,暂不要向外界宣传。
                                                                                          (图/文 谢长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