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闭幕

    12月15日,达州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决定:达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012年2月9日至12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关于召开达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了《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2011年财政预算变动及1至11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调整。会议对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中,《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六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满意20票、基本满意14票。《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新农村综合体暨农业“四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满意19 票、基本满意14 票、不满意1票。《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满意25 票、基本满意 6票、不满意3票。《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满意 23票、基本满意 9票、不满意2票。《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满意 24票、基本满意8 票、不满意1票、弃权1票。《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达州市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的报告》满意23 票、基本满意9 票、不满意1票、弃权1票。《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的报告》满意12 票,基本满意 15票,不满意 6票、弃权1票。会议还根据达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任命祝绍先为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陈联德为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职)。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成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邵林提请的人事任免案。

  胥健对当前人大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圆满完成;三要超前谋划部署,科学安排明年的各项工作,努力推进达州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鹏、刘元成、李绍奇、张德珍、邹惠明、王新权,秘书长陈绪科出席会议,

  副市长王全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袁成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邵林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刘方棠应邀列席会议。两名市人大代表应邀列席会议,两名市民代表旁听了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