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
10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鹏、刘元成、李绍奇、张德珍、邹惠明、王新权,秘书长陈绪科巡视了考场并看望了参考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对被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促进政府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旨在促进政府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本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任命人员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予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胥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佳鹏、刘元成、李绍奇、张德珍、邹惠明、王新权,秘书长陈绪科巡视了考场并看望了参考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对被提请任命的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促进政府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意识,向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旨在促进政府组成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推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他们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
本次考试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拟任命人员在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才能予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